Oray开放平台协议
本协议是Oray网站与Oray开发者就集成方案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。开发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,即表示开发者与Oray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。
在接受本协议之前,请开发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如果开发者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,或者无法准确理解Oray对条款的解释,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。
一、 定义
1.Oray:是指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Oray”。
2.Oray集成方案:由Oray运营维护的软件服务和开发支持文档,开发者使用这些软件服务和开发支持文档开发面向用户的应用。集成方案可能包括OrayAPI、编程工具、文档。
3.开发者:指经有效申请并经过Oray同意,使用Oray集成方案开发应用并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,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4.用户: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开发者基于Oray集成方案开发的应用的单位或者个人。
5.开发者应用:由开发者使用Oray集成方案开发的、面向用户的软件或服务。
6.App ID和App secret:指开发者在申请开发应用时获得的由Oray授予的应用接入帐户和密钥。App ID是应用的标识,Oray通过App ID来鉴别应用发布者的身份。App secret是Oray给应用分配的密钥,该密钥在一定技术条件下可保证应用来源的可靠性。
二、条款变更
Oray有权随时修改此协议的内容,修改后的内容将公布在Oray集成方案网站上并以电子邮件通知开发者。如果开发者不同意变更条款中的任何内容,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包括OrayAPI在内的Oray集成方案全部服务。如果继续使用,视为开发者对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完全接受并同意遵守。
三、开发者帐户
1. 开发者同意通过Oray规定的流程获取开发者帐户,即登录Oray开放平台进行开发者认证,通过创建应用从而获取合法的App ID和App secret。
2. 开发者对App ID和App secret的机密负完全责任。开发者同意任何时候都不使用其他开发者的App ID和App secret,也不将自己的App ID和App secret透露给第三方。开发者在发现或怀疑他人使用自身的App ID 和App secret时须立即通知Oray。
3 . Oray对开发者的App ID和App secret的所有使用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、更改或者删除、破坏、损害、丢失或未能存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四、数据授权
1.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,Oray授权开发者:
①通过OrayAPI获取Oray指定的数据;
②将通过OrayAPI获取的数据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展示在开发者应用中。
该授权是非排他性的,不可转授权或转让给第三方。在未获得Oray书面授权的情况下,该授权仅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有效。
2.Oray有权根据自身的发展策略随时变更OrayAPI提供的数据内容。
Oray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集成方案或设备进行维修或维护,因此类情况造成的API服务的中断或暂停,或者因此对开发者使用OrayAPI造成的任何影响,Oray无须承担任何责任。
3.开发者向用户展示Oray数据必须是免费的,否则本协议立即终止,开发者须联系Oray另行协商签署使用协议。
五、限制
1.开发者应用不得基于自身计划对OrayAPI批量访问获取数据,对OrayAPI的所有访问请求都必须基于用户实时请求。
2.开发者不得对通过OrayAPI获取的数据做任何形式的修改,也不得将应指向Oray的链接更改为指向任何第三方网站。
3.开发者不得利用OrayAPI进行恶意攻击或任何损害Oray及Oray用户的行为。
4.开发者不得对OrayAPI进行反向工程、反汇编、重构、反编译,或者在未经Oray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创作衍生作品。
5.开发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过或者规避Oray制订的API频率、范围等限制。
6.开发者产品不得违反任何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规定;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,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商业秘密等。开发者因违反上述规定、权益所引起的纠纷、赔偿责任等一律由开发者自行承担,若由此给Oray造成损失的,开发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7.开发者产品应该开展与Oray服务有互补而非直接竞争关系的服务,Oray有权定期审核开发者使用API和Oray数据的情况,评估开发者产品与Oray服务的互补性与竞争性,对于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开发者产品,Oray有权收回开发者的平台使用权限。
8.开发者不得将向日葵测试SDK(软件开发工具包)用于任何商业用途,否则Oray将追究开发者法律责任;若由此给Oray造成损失的,开发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六、协议终止
1.开发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,Oray有权限制、终止开发者访问OrayAPI。
2.Oray有权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随时变更或终止API服务,届时Oray将通过合理方式告知开发者。开发者已预见、同意本授权可能发生的变更、终止,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,均由开发者自行承担。
七、知识产权
1.开发者认可,Oray集成方案的全部内容、以及通过OrayAPI获取的数据的知识产权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其它附属权利等)归Oray所有。除本协议下明确授予的许可外,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解释为、或被暗示许可或表示开发者可以获得或使用任何Oray的专利、版权、商标、专有技术或其它知识产权。
2.对于依据本协议由Oray向开发者提供的技术信息等信息和资料、数据内容,开发者不得在中国或其他国家、地区以自己或第三方的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。
3.除本协议明确许可之外,未经Oray事先书面授权,开发者不得使用Oray及其关联公司的商号、商标、服务标志、企业名称等明确代表Oray及其关联公司的标志、标识、用语等进行任何活动。如果是经过Oray事先书面授权的使用,开发者也应当保证其使用不超出Oray书面授权使用的范围、方式和授权期限;同时,该种使用也不应使任何第三方产生诸如开发者为Oray的分支机构、关联公司或合伙人之类或有其他超出本协议规定之合作关系的误解。
八、免责声明
对于开发、运营、支持和维护开发者应用,开发者同意独立承担所有的风险和后果。Oray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布在Oray集成方案上的任何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。